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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2 15:21:41 阅读:13108次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8年一号公告《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细则愈发规范,要求线上使用模块开具成品油发票,商品编码不得随意更改,杜绝过去手动开票事后追验,造成消费税逃漏现象。旨在加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商务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同比增加63%,首批成品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已达去年全年水平。随着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不断放开和配额不断上升,成品油消费税市场规范化是必然趋势。
“变票”遇“死胡同”
成品油的生产原料为原油或燃料油,原油需缴纳资源税,而需缴纳消费税的燃料油在生产应税产品即成品油时可以对已缴纳消费税进行抵扣。
但目前,成品油税收存在诸多弊端,如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不明确,产品标准体系不完善,导致部分炼油企业偷税逃税现象时有发生,扰乱了成品油市场的正常秩序。
不难看出,《公告》的核心目的就是开具成品油发票时不能继续“变票”,成品油调和油品分类编码不得随意变更,这样每批成品油源头都可追溯,进一步强化了成品油生产和经销企业要在线上使用模块开具发票。
为何成品油发票会成为虚开虚抵的“香饽饽”?又是什么让企业和商家铤而走险?
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只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等起始环节征收,征收环节单一,导致从不同渠道生产的成品油进入市场时销售价格不同,因此竞争起点不同。据不完全估算,每吨汽油在征收消费税及与其相关的附加税费前后价差可达1800元左右。
“这部分巨大利益促使一部分不法企业铤而走险,通过建立空壳贸易公司勾结炼油企业等方式进行非法操作,最后实现变换发票名称,从而偷逃税款。”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白彦锋指出。
这个看似完美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的链条背后是由于部分炼油企业自身管理不规范、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导致。因此,在利益驱动下部分炼油企业通过一系列手段进行偷逃漏税后,生产出的成品油很大一部分以不含税的“裸油”价格进入市场,打乱了成品油市场供应秩序,破坏竞争环境。
白彦锋还指出,虽然我国现行成品油消费税税额标准看似公平,但由于每个子税目计量单位不同,因此造成税额差,有些企业也可能通过混淆子税目来偷逃消费税。
“‘变票’使部分炼油企业得以漏缴税款,与照章纳税的主营炼厂价格拉开。而消费者多倾向于‘物美价廉’的油品,依法纳税的企业反而在竞争中败下阵来。” 安迅思中国能源研究总监李莉说。
2016年,重庆市就破获一起横跨10余省、市的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团伙。涉案公司在没有任何真实业务情况下,利用伪造资金流、出入库单据,直接将原化工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为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逃避合成成品油生产环节必须缴纳的消费税。该公司先后与辽宁、山东、湖北、四川、上海、重庆等地20余家公司进行上述“变票”业务。
在接受上游20余家企业虚开的原材料发票13亿余元后,该公司又虚开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13亿余元,共非法获利1500余万元,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4.5亿余元。新的开票方式堵死了偷换税目的路子,“变票”进入“死胡同”。
“环保+税收的双重监管利剑正在加速地炼以及成品油民营企业的洗牌重整,地炼与成品油批发企业集中度今年将进一步加强。”李莉说。
调油商难赚差价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涉及石油制品的商品分类编码繁多,用技术手段避免“变票”的执行效果还有待观察。
李莉称,若今后方法有效,则预示着成品油批发和调和企业无法成功使调和油品,例如烷基化油、工业异辛烷、混合芳烃等产品避开成品油消费税,通过“变票”转化成成品油。这对调油商来说,意味着增加近2000元/吨的税收成本。
因此在《公告》发布的第二天,华南区域的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集体上推汽油价格,山东地炼部分炼厂则于当天下午停接汽柴油订单,当地主营单位也闻讯大幅推涨汽油价格。
像烷基化、轻循环油、混芳等调油原料将无法避开成品油消费税,产品低成本的优势消失,调油商赖以生存的最大优势减弱之后,必然会导致低价调和油资源供应减少,使成品油市场更加规范,竞争趋于公平。
“成品油消费税改革,会冲击成品油批发市场夹缝中生存的调油商以及地方炼厂,增加生产成本,部分规模小、设备落后、缺乏油源的小炼油厂甚至可能因此被淘汰。”李莉说。
白彦锋认为,成品油消费税改革虽然是大势所趋,但改革是把双刃剑。因为成品油消费税课税环节后移后,一方面,地方小炼厂通过偷逃出厂销售环节消费税的税制基础将不复存在,这对正规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来说无疑是极大利好,也有助于规范税收征管体系。但另一方面,课税主体的增加将极大提高国家税收征管成本,税收流失的风险急剧攀升。
完善税收监管链条是当务之急
资料显示,美国通过建立完善的大宗燃油输送和终端系统,成品油生产、进口、储运、批发、直销等各环节的企业实行强制注册制度,不仅能够有效防止偷漏税和重复征税,还能根据油品实际用途征税,有效降低成品油生产、进口、流通整个产业链内企业的税收负担。
白彦锋指出,要加快采用现代互联网技术与信息化手段,建立我国成品油生产、储运及销售终端税收监管系统,对成品油进口、生产、储运、批发、零售、直销等各环节的企业实行强制登记注册制度,对系统内企业实现全流程税收监管。“参考美国燃油税征收办法,在建立我国成品油生产、储运及销售终端税收监管系统后,改革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征收时点,只有成品油在实际进入消费领域时才征收消费税并根据油品用途实行消费税减免措施。”
(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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